|
2008-05-06
近5年营林造林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近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林业发展,营林造林工作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造林规模实现历史性跨越,森林资源增长迅速。5年来,全国完成造林2885万公顷,比前5年增长近20%,创历史最高水平。特别是西部地区造林绿化进程明显加快,后备森林资源明显增加。
二是重点地区、生态脆弱地区林草植被明显增加,生态状况逐步改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使得黄土高原等生态脆弱地区改变了传统耕作习惯,防护林体系骨架基本形成,绿色屏障作用日益凸显。黄土高原地区3500多万亩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草),1亿多亩荒沟荒坡恢复了森林植被,林草资源大幅增加。长江流域含沙量出现全线下降趋势,每年输入入海口的泥沙量减少到2.1亿吨,黄河流域每年水土流失量已下降到13亿吨,土地沙化实现了历史性逆转,目前每年缩减1283平方公里。
三是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粮食生产能力逐步增强。通过大力发展平原林业,全国农田林网控制率由67%提高到74%,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农田防护林体系。特别是近两年来,在粮食主产区100个县开展了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重点地区农田林网控制率提高了1.12个百分点,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粮食生产能力。
四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增收和就业能力。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1.2亿农民直接受益,户均每年直接增收10%左右。近年来,各地发展速丰林、特色经济林、高效竹林、花卉等林业产业势头强劲,林业产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国林业产值已超过1万亿元,为农民人均增收1300多元,每年带动4500多万农民就业,解决了37.5%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五是促进了城乡绿化美化,改善了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近年来,各地加强城乡绿化一体化,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突出农村特点,大力开展农村绿化美化,重点加强了环村林带、四旁植树、农村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绿化,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全国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由80年代初的10.1%提高到31.7%。近两年来,武汉市7000个自然湾开展了村湾绿化,河北省完成5685个村屯绿化,初步改变了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的状况。
近年来,营林造林工作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切实加快生态建设进程。近5年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及长江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及速生丰产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2301.6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80%。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稳步提高营林造林质量。近年来,我国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机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营造林面积核实率、合格率和保存率三项指标稳步增长,前两率都稳定在90%以上,生态公益林比例增加21%,新造混交林比例达30%以上。
三是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营林造林的积极性。近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营林造林的积极性,非公有制造林快速发展,各种企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营林造林,非公有制造林比例超过40%,一些地方甚至达到80%以上。
四是拓展营造林领域,推动营造林事业全面发展。针对全球高度关注的森林消退、气候变化等热点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大力推进碳汇造林;根据国际国内能源紧缺形势,积极推进能源林基地建设;汲取印度洋海啸教训,积极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进程;针对加入WTO后国际木材供需形势的变化,启动实施珍贵树种培育项目,加快珍贵树种后备资源培育进程;针对我国中幼龄林比例高、森林质量差的现实,启动实施中幼龄林抚育示范项目,努力推进森林经营工作。(国家林业局造林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