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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国有林场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地)林业局,尚志、庆安林管局,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局起草的《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将由国务院批转,国有林场的改革即将启动。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十五”期间国有林场工作,做好改革前准备工作,
规划“十一五”期间以及部署2006年国有林场工作,省厅要求各地上报国有林场工作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十五”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营林造林、木材生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产业建设、林区公路建设与养护、贫困林场脱贫、基础设施建设、职工社会保险等;
2、存在的主要问题;
3、“十一五”国有林场的工作思路及2006年国有林场工作打算。要制定“十一五”国有林场发展目标和方针,明确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路,确定国有林场的主要建设任务。重点是国有林场整合和机制改革,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基础设施和职工生活的改善等。
二、要求
国有林场工作总结以县(市)为单位,统计报表以林场为单位填报,市(地)林业局整理综合形成材料后上报,并将县(市)总结原始材料一并上报。总结要详实、客观,数据要准确,“十一五”工作思路要符合实际情况。统计报表可在黑龙江国有林场信息网(网址:HL365LC.COM)工作室栏中下载。
三、上报时间
请各市(地)林业局于2006年1月底前,以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本(E-mail:HL365LC@HL365LC.COM)两种方式上报省林业厅森林经营局。望各市(地)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及时转发所属县(市),按时上报材料。
联系人:宋克非、李
玮 电话:0451-82285895、82346431
附件:1、“十五”期间国有林场年度工作统计表
2、填表说明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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