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国有林场饮水、用电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地)林业局,尚志、庆安林管局,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宾西林场、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新江实验林场:
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发改委要求,省厅决定对全省国有林场饮水和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电情况调查
1、所有林场均要填写附表1。表中:场区面积指林场生活区面积;电网类型指国网、农网、农垦电网、森工电网或其他小电网;通电质量指电耗、电压或通电时间是否正常。
2、需要通电设施建设或改造的林场,则要填写附表2,其中:建设项目要用地名表述,如XXX-XXX配电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改造。
二、用水情况调查
1、在饮用水现状相应项目下打“√”。
2、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基本安全;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低于40升为不达标;在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10分钟为不达标;在保证率方面,取水保证率低于95%为不达标。
三、几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各国有林场,认真搞好调查,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请各单位在1月底前,将各种调查表和统计表以文稿和电子文稿两种方式报省林业厅森林经营局。电子信箱:HL365LC@HL365LC.COM,联系电话:82285895;联系人:宋克非、李玮。
附件:1、国有林场用电情况调查表
2、国有林场通电项目建设统计表
3、国有林场饮水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