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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文件
黑林办发[2004]22号
关于全面做好2004年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林业局,尚志、庆安管理局:
2004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决定"的精神,全面做好2004年森林经营工作,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现就2004年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
一是落实好管护经营责任制,签订好管护经营合同;二是组织好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积级推动管护人员开展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搞好调研、指导、服务,提供信息,省厅拟召开管护经营林下开发现场会,各地应做好经验的总结和典型的收集工作;四是搞好国家重点生态林地征占用的管理,保证按程序做好置换工作;五是搞好档案室建设,利用好计算机等先进设备,做好软件开发等数据的统计工作;六是省厅在3月召开生态试点工作会议,总结2003年试点工作,部署2004年任务,表彰先进单位,各地市要按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试点的总结,情况通报,检查验收,业务培训工作,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森林经营工作
一是按照省厅计划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更新造林、木材生产工作。同时做好更新造林、木材生产的调度工作,保证生产数据按时上报;二是搞好伐区验收,评选出伐区作业质量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省厅定于3月初至5月末,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目标检查办法》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地市抓紧时间,组织在省厅验收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三是搞好调查设计审批工作。省厅定于8月采取会议审批和现地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对经营采伐,低产林改造、珍贵树种采伐的设计进行审批,各地应提前完成调查设计的审批工作;四是搞好森林经营示范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各地应积级进行经营示范点的建设,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增加森林经营的科技含量,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省厅拟对业务场长和各级业务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各地在此基础上,也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1-2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森林经营人员的素质,以适应现代林业的要求。
三、抓好调查研究工作
省厅今年重点进行森林质量的调查研究,各地应在此基础上,完成林分质量调查及是幼令林抚育、低产林改造效果的调查工作,提交调查报告(每个调查报告论据要充分,要有数据,不少于2000字)。
四、按时提交报告和总结
一是5月末前提交伐区质量检查验收总结;二是6月末前提交国有林场造林工作总结;三是8月末前提交林分质量、中幼令林抚育、低产林改造调查报告;四是11月末前提交200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总结;五是12月末前提交2004年森林经营工作总结。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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